創新與成長
近日新聞提及台積電張忠謀董事長對政府建言,提及政府應重視成長,創新與分配是矛盾的,創新是分配問題的罪魁禍首,沒有成長,如何能談分配與就業?不能只管推新產業,忘了老產業;新產業通通成功了,也補不了老產業的衰退。 這論述引起社會討論,創新與分配是矛盾的?筆者覺得未必絕對,但對政府不該只推新產業,忘了老產業蠻認同的。從扁政府時期,因為經濟成長緩慢,政府不斷的想找尋新興產業,以求經濟能像當年台積電等科技產業大幅興起帶來的大幅成長,同時也帶動薪資等之成長。然而,其成效顯然不佳,近來來經濟成長依然停滯,薪資也不漲。新政府推出的五加二產業, 包含亞洲矽谷、生技醫療、綠能科技、智慧機械、國防航太、新農業及循環經濟,都需投入大筆資金投資,但不是面對高風險、國際的競爭、就是投資回收時間長,且受益的人數有限。 這其實驗證創新與分配是有矛盾的,因為創新帶來的自動化,會讓機械與電腦取代人力,造成弱勢者失業,分配的問題更嚴重,這是一直追求創新者,該思考當創新帶來高附加價值時,負面的分配效果如何改善? 這就是張董事長提的不能望了老產業的問題。當政府俋助大筆資金在新興產業時,卻忘了台灣老產業,甚至是排斥有環境污染的老產業,最嚴重的問題將導致嚴重的中年結構型失業。彰化台化廠被要求停工時便是一例,數千名中老年員工面臨失業,還包含上下游衛星或外包廠商,這些人一旦失業時,根本不熟所謂新興產業,恐怕面臨失業的壓力,這些人一旦失業會比年輕人失業對經濟的傷害度更大,因為他們是家庭的支柱。也就是新產業的成功,也無法補得了老產業的失敗。
近年來政府過度重視新產業及觀光等消費型產業,卻忽略台灣長期以來的各種製造業,包含傳統產業。隨著這些產業的附加價值低,政府急者找新興產業,卻忽略如何讓這些產業維持既有的成長。扶植新產業沒有錯,但應該也要重視既有的產業,鼓勵這些產業創新以增加高附加價值及競爭力,並讓這些產業的員工能隨著創新而成長,進而獲得高薪。台灣的產業是多樣化的,而真正支撐起台灣的經濟及貢獻稅收的是製造業,並非低稅的服務型行業。政府應該讓人民了解製造業的貢獻,而非因環保因素而完成否定。製造業相對於服務業的貢獻是多很多的,筆者列述如下:
1. GDP的成長與經濟產值的貢獻大:相較與小規模的服務業,一家上千人的製造業,著眼於國際市場數十億人口,其經濟產值當然遠勝於國內千萬市場,即使加上千萬觀光人口,還是遠不及於國際市場的大規模
2. 稅收的貢獻大:相較於服務業除金融、通訊等大型行業外,很多是屬於低附加價值及低人力的需求,一間具規模的製造業卻可創造上百或上千人的就業。因為低營利事業所得稅率,導致社會誤解大企業對稅賦的貢獻非常低,其實是以偏概全。他們的員工創造大額個人薪資所得稅,而薪資所得稅是目前國內稅收最大供獻者;另外亦包含被忽視的營業稅及股東股利所得的貢獻.雖然稅法有一些優惠或免稅規定,但比起中小企業書審稅賦的優惠,或小規模商業免開立統一發票之優惠,大企業所繳的稅是核實認定且需經會計師查帳,是無法逃避的稅賦
3. 高階管理人員的需求與高薪的創造者:製造業規模大,需求人力多,組織規模大,高階管理及研發人員需求多,對人才需求多,高薪是必需的。
4. 帶動周邊中小企業的發展:一家大型製造業可帶動的衛星產業眾多,其中多是中小型,台灣5.60年代快速發展的模式便是如此
一個國家只有大產業,最大的缺點便是分配的不均,利益集中在這些產業,確實不妥。但若善用這些大產業,帶動周邊中小企業及消費形產業,對國家而言是最有利的,因為兼顧利益及分配。現在國際間興起保護主義,主要是建立在自由化下因大產業獨佔,導致利益分配不均。正因為如此反而掩蓋大型製造業對經濟的貢獻度的義意。
只要建構成長的製造業,不論是消費型產業或不動產產業自然會隨著財富的增加而欣欣向榮,反之重視消費型及不動產業發展,是本末倒置,缺乏基礎產業的收入,終究會泡沫化。 沒有成長,分配只是讓左手轉進右手,對一般所得或貧窮者改善有限,卻可能陷入通貨膨脹的惡夢,這正是台灣現在面臨的困境,觀光消費的成長帶來物價及租金上漲,一般薪資所得者無感,只感受到房價及物價節節上升。唯有薪資成長才能讓一般人民有所感,只有基本薪資成長或要求資本主為員工加薪的減稅方法,都只是小確辛,卻無實質貢獻,要讓薪資成長其要素是多方面的:
1. 經濟及投資成長:投資成長才能帶動經濟成長,但迷信GDP成長即所謂的經濟成長,是種迷思。台灣進年來的成長只有在觀光消費業,帶動的是觀光業人力需求及觀光薪資上升。然而多數較高薪的製造業或大型服務業卻因規模經濟的縮小,薪資停滯且人力需求亦下降,又因觀光帶動的物價上升,感覺又被撥一層皮。這就是為何人民感受到的是經濟實質衰退的感受。遺憾的是上位者或學者無視這種重消費輕製造的成長模式,正是分配不平衡的原凶之一,還在沾沾自喜台灣已成為觀光大國之一。台灣以貿易立國,自然該重製造為先,製造業成長,人民有了錢,觀光房地產自然跟著水漲船高。營建業是經濟火車頭是指人民有錢會先反映在股市跟房市,但台灣本末倒置發展,最大的後遺症就是財富分配的不公平日益嚴重,中產階級的消失,貧富差距日大,還導致人民對有錢人的仇視。
2. 經營者及股東的捨得:並非每位經營者或股東懂得人才是公司的資產,是創造公司最大利益的貢獻者,台灣目前像張忠謀先生如次捨得將利潤大方分配給員工的,只是少數。政府該思考如何要求企業扭轉概念,從只重視成本節省到重視社會責任,將員工視為重要資產,善待員工讓員工為企業創造最大利潤貢獻。政府對這些善待員工的企業,給予最佳優惠及服務,才能鼓勵企業改變錯誤的經營理念,創造員工及公司雙贏。
3. 就業市場人力的需求須大於供給:若人力供給大於需求,公司是不可能加薪的。在資本主義下,追求最大利潤是首要目標,如果不缺人力,正常經營模式下,沒有雇主會想浪費成本,只為員工的財富著想,唯有該員工是不可或缺,才能讓雇主心甘情願加薪。這樣的員工多是建立在兩種情況,一是市場上人力需求大於供給,二是該名員工是無可替代或貢獻度極大,前者譬如民國90年代開放金融業投資,民銀銀行大舉挖角,導致當時外商銀行大幅加薪留住人才;後者則是高科技研發人員,其開發技術往往獨一,導致競爭者高價挖薪。前者是建立在高投資環境,帶動人力需求及薪資成長。後者是個人不段精益求精,創造自己本身的價值。唯有在人力需求大與供給時,薪資才會真正成長。
4. 良好的投資環境:要創造人力需求大與供給,必須要大幅投資各行各業,尤其是製造業與高附加價值服務業。要增加投資的誘因,就是投資環境。建構良好投資環境,並非只是建築在低稅負,更重要的是政府服務的績效,寬鬆的法令、優秀的人才、法令的遵守與保障、穩定的政治、水電的穩定供給與成本的可控管、市場的國際化、優質的生活環境與友善的人民等,唯有齊備各項因素,方才可能建造真正吸引人的投資環境,進而吸引投資者投資
創新、成長、分配是可以相輔相成,錯誤的政策會造成彼此的矛盾,帶來負面的效果。創新可能集中於某些既得利益,但可藉由課稅創造社會福利與分配,創新必需是對多數人有利的,才能帶動整體成長,達成分配最佳效果。所以創新對台灣而言,不該只是文創、醫療或科技等特別行業的創新,創新應該普及至所有消費及製造業,應該包含工作方式的創新,也包涵市場擴大、成本控管及經營績效的創新。換句話說,創新應該是無所不在的,不該強調創新只存在某行業或特定的人身上。